SEC在申诉中称,Ripple Labs,Inc.及其两位高管Bradley Garlinghouse和Christian Larsen从2013年至今售出了146亿枚XRP代币,并因此获得13.8亿美元。在调查期间,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定XRP代币符合证券的法律定义;因此,要求XRP销售必须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或免于注册。
Ripple从未提交任何注册声明。相反,正如证交会指控的那样,Ripple制造了一个信息真空,公开分享了对Ripple、Garlinghouse先生和Larsen先生有利的信息,他们是XRP代币的最大持有者。证交会发现,加林豪斯和拉森在未经注册的XRP代币销售中,个人获利约6亿美元,同时从事兜售,根据美国证券法,这是非法的。
诉状详细描述了Ripple及其高管多年来一直违反美国证券法的情况。证交会主要担心的是,该公司及其两名高管继续持有大量XRP代币,并可以继续将其持有的代币货币化,同时利用“他们在市场上造成的信息不对称”谋取私利,同时将其他人的投资置于重大风险之中。
证交会正在寻求禁令救济、放弃判决前权益和民事处罚。有趣的是,证交会没有对这两位高管提出任何欺诈指控。
Katrina Arden总结
律师、区块链法律集团创始人
2020年12月22日